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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主題學習 請勿殺生吃肉 科學論證-動物感受痛苦

第三章、腥風血雨的悲慘世-被殘殺動物的淒慘處境 

三、科學論證-動物感受痛苦

邊沁(Jermy Bentham)-道德哲學中功利學派的創始人:或許有一天,動物可以取得原本屬於牠們、但只因為人的殘暴之力而遭剝奪的權利。有一天大家也許會了解,腿的數目、皮膚是否長毛、或者脊椎骨的終結方式,也是同樣不充分的理由,聽任一個有感知的生物陷身同樣的命運。牠們會感受到痛苦嗎?

邊沁舉出感受痛苦的能力,視為一個生物是否有權利受到平等考慮的關鍵特徵。凡是具有感受痛苦之能力的生物,我們都應該將其利益列入考慮…。舉例而言,老鼠的一項利益便是不要被沿著路踢,因為被這樣踢會使牠動物也應該享痛苦,動物也應該享受平等。平等的原則要求把他的痛苦與任何其他生物的類似痛苦——做平等的看待。

辛格:疼痛是一種意識狀態、一種「心靈事件」,是屬於感覺的事;我們只能從各種外在指標推知。我們感知疼痛的所有外在徵候,可以在其他物種的身上,特別是與我們較近的物種–哺乳類動物和禽鳥類見到。行為方面的徵候包括了翻滾、面部扭曲、呻吟、慘叫或其他叫鳴聲、企圖躲開疼痛的來源、疼痛將重複時表現出恐懼等等。此外動物也有與我們極為類似的神經系統。

對於疼痛與快樂做平等考慮的單純原則,人類對其他物種的殘虐暴政狀態,足以讓我們指出並且抗議人類對動物的一切主要虐待行為,殺害一條生命的錯誤。-辛格

英國,分別有三個涉及動物事務而由專家組成的政府委員會,接受了動物會感受到疼痛的結論。一九五一年設立的「虐待野生動物行為委員會」,在明顯證據之後指出:我們認為,生理學、尤其是解剖學的證據,也充分證明並且加強動物會感受疼痛的常識看法。表示他們「確信動物會因為強烈的懼怕與恐怖而感到痛苦」。

一九七六年,英國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成立一個獨立小組,以調查打獵與釣魚。小組主席為著名的動物學家梅德維勳爵,其成員則 是該協會以外之專家。該小組詳細研究魚類是否會感到痛苦,結論是,證據顯示十分清楚,魚類在痛感上和其他脊椎動物同樣強烈。

除魚以外,人類常吃的海洋動物也有感受痛苦的能力, 甲殼類—大鰲蝦(龍蝦)、螃蟹、對蝦(明蝦)、蝦—和人類的神經系統很不相同。但牛津大學的動物學家、英國皇家學會的會員約翰‧貝克博士曾說,牠們的感覺器官非常發達,神經系統複雜,神經細胞與人類的很像,對某些刺激的反應既快速又強烈。貝克博士因此相信龍蝦也會感覺到痛。他也確信一般殺龍蝦的方法—丟進開水中—會讓龍蝦至少痛苦兩分鐘。

後來英國政府針對動物實驗以及大規模養殖業裡的動物之福利所設立的兩個委員會,也提出這個看法,認定動物會感受到的痛苦,包括了直接的肉體傷害以及懼怕、焦慮、壓力等等因素。

《感應篇彙編》說一切眾生「貪生畏死,愛親戀舊,知疼覺苦,物與人同。但人有智,物無智,人能言,物無言,人力強,物力弱耳。」跟我們無異。這個世界上,生命是最可貴的;我們人類是這樣,其他生命,大至獅子老虎,小至昆蟲螞蟻,都一樣是貪生怕死。對痛苦的感覺則和人一樣。

聯合國的一位官員曾言:如果達爾文還活著,他的工作也許就會致力於物種的訃告,而不再是物種起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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